番外四/冷月一梦(郑志明×陈启琛)
四十年前香江的一个夜晚,月亮淡淡的挂在天上,冷冷的逼出阴森的气息。可以想见,那是香港最繁华的时候,我们可以看到街衢上并不停息的霓虹灯,五光十色地照耀着,像是这整个香港的故事,都不会熄灭似的。这一支故事,我的舅舅郑志明的故事,便开始于此。……这月亮沉下去的时候,这支故事也就完了。
郑志明从小便长得英挺;这一点,可以从他姊姊的求亲上可以窥见。志明十五岁的时候,他的姊姊郑芳萍已经十七岁了,正是芳华正茂的时候;芳萍的美丽是在整个尖沙咀都十分闻名的,传说芳萍只消一笑,一位富商的独子便为此倾倒。多少五陵子弟都争着要娶芳萍,郑家的门槛被各式各样的媒人踏破了;破了,更修过了,芳萍也嫁给了富商沈鸿远的大儿子,叫作沈因祯。因祯对芳萍从来有求必应,芳萍的母亲郑徐舜华因着求他多带携一下志明。“……萍女就这一个弟弟了,叫我撒手之后,怎么放心得下志明一个人!他如何能稳阵……”
因祯慢慢走到志明身前,低下膝盖,摸了摸志明的头。“志明,你有什么愿望吗?”
志明略抬着头,他的眼睛——十分的眉目含情,直直的看着因祯。过了很久,志明将头低了下去,又看了芳萍一眼道:“我想当个演员。”
郑徐舜华低喝道:“志明!且跟你的姊夫学学行商,以后也好有个好前程!”
因祯笑意吟吟的,对志明好奇了三分。他对着郑徐舜华道:“没事。志明想干什么,让他去干好了。……最近TVC电视台正在招新一批的艺员训练班,我瞧志明长得也好,不如带他去试试。”
芳萍在旁边劝着郑徐舜华,她无奈地答应了;但眼里充满着不解,志明立志着必得证明自己一番。因祯和芳萍商量要将志明带到半山上的沈公馆去。沈公馆是一处背山朝海的别墅,横亘在半山的中央;房子是按西式修建的,园子却十足是中式的亭台楼阁。从半山道上上去,远远的便能瞧见沈公馆花园里架上爬着的蔷薇花,在风里开的如火如荼;志明住进来的时候,正是蔷薇花盛放的季节。志明很喜欢花,更喜欢开的秾艳的花。因祯将他的卧房安置在靠近架子的一侧屋子里。
志明一个一个打开房里的衣柜。衣柜里,绸缎的、羊毛的、亚麻的,中式的、西式的,晨礼服、晚礼服。……志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衣服;随意拣一件来试,竟都是合身的。指明将自己扯到镜子面前,仔细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;那竟是自己!一个身形矮小的女人,陈妈,带着两三个女仆进来了;陈妈清了清嗓子笑道:“是来伺候舅老爷用饭的。您想在哪里用晚饭?”
志明贪懒,便也就不想下去饭厅用饭;陈妈退了出去,不一会儿,又带着刚才的女仆们,抬来了一大桌饭菜,架在了床上。志明心满意足地用完了这顿饭,扎在了枕头里。窗外的月亮挂在平淡的夜幕里,云,忽然飘了过来;月亮所放出的皎洁的清晖很快被遮住了,志明沉沉的进入了梦乡。
一觉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了。楼下是一派的歌舞升平;志明从窗户望出去,一众娱乐记者便聚在沈公馆大门拍照。大门吱呀,吱呀,打开着又关着;放进来的一辆辆车子上面,载着的大多是名媛绅士。芳萍穿着一身轻薄的丝绸长裙,带着鲜艳的蔷薇花;她打开了志明的房门,撩了撩鬓角道。“因祯替你安排稳阵了。你待会用过早饭之后挑一套衣服,司机会载你去面试。”
陈妈进来,替志明简单洗漱一番,带志明到楼下的小饭厅用饭去了。一墙之隔的便是奢华的舞厅,因祯和芳萍俨然是一对舞池里的帝后;那么志明是什么呢?大约是话本子里不求上进的小舅?志明也没有心情吃下去了,略解决了一番,蹑手蹑脚上楼去了。芳萍见楼梯上亮着的灯渐渐暗了下来,咔哒,咔哒,是鞋子的声音;灯下的影子停在灯下一会,咔哒,咔哒,又上楼上去了。一盏茶的时间,志明穿着一身低调的西装。仍旧下来了;从旁边躬着身子穿过舞厅,有几个名媛小姐倒以为他是仆人,喝道:“那边的,过来收了这杯。”志明笑着,滑出了舞厅,滑进了车里。
TVC的大楼前总是高朋满座的,今天艺人班选拔更是这样。女孩穿着用碎布破布拼成的连衣裙,贴着磨得细小的玻璃,装作大人的样子;男孩各式各样,但仔细一看,便知不甚考究。衣着光鲜的志明倒成了里头的翘楚。志明的身子恨不得从衣服里蹦出来,蹦到随意一套适合他身分的衣服上;可到底是尴尬的笑着,笑着由专人开着路,进了大楼。
因祯的打点是殷勤而到位的,面试顺利的通过了。艺人班正式定在这一年秋天开班。在沈公馆里住着,月亮硬挠挠地挂着,照着地上渐渐老去的蔷薇花;蔷薇花最后的香气传到房里,竟也就到了开班的日子。志明依旧穿着一件西装;怀里硬塞了一件怀表,那是芳萍一定要他带着的。
新的表演老师是一位法国人,国文是很怪异而别扭的;说起英文来,腔调倒也一直如此。“我是你们的……表演老师。”从口腔里挤出几个声调来。“我叫,弗朗西斯.阿卡贝。”周围一并哄堂大笑起来。志明觉得这样不妥,到底从了众,笑了起来。阿卡贝先生是一派很窘迫的样子;想来在戛纳影展上被聚光灯拍照的时候,也还没有这么窘迫过。
笑声中只听到后面有人用法文喊着“阿卡贝先生”,志明回过头看,也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;生的眉目刚健,想来也是这批艺人班选拔上来的。四下里便有人议论着:“这个人是谁?怎么以前都没怎么见过。”
另一个道:“叫陈启琛。是旺角陈令辉的远房侄子。”
这一个惊叫道:“陈令辉的侄子?怎生到艺人班来了。”
另一个窸窸窣窣的,背着志明道:“前面那个郑志明还是沈家少奶奶的亲弟弟呢!我可听说了,陈启琛是在教会学校里,学过法语和拉丁语的……”
志明只觉得头疼。抬头瞥见启琛正和阿卡贝先生有说有笑的,竟不自觉的多瞧了他几眼。启琛的样子倒十足的俊秀。在黑压压的眉毛下,眼波流转,如七月的鲜花一样多情;薄薄的嘴唇熨帖着,挂着灵动的弧度。人很高个子,生得停匀,衣服随便的挂在身子上,却很妥帖。志明的喉头上下滚动着;正这时,启琛也看过来了,勾起眉,很有兴趣的样子。志明赶紧藏起了眼神,也学着启琛的样子流转着眼神,可余光到底死死的钉在启琛的身上。
前几节课照例是讲演技的入门功夫。堂上不少人听得昏昏欲睡的,末了一事无成的;而第一次搭档演出——或是说内部表演,就要开始了。志明在这儿没多交几个朋友,在这关键的时刻自然是六神无主的;不知什么时候心里开始期待着启琛,像喜鹊一样,盼望着喜鹊递来消息。启琛永远淡淡的含着笑意,身上永远带着与别人淡淡的隔膜;志明也只是默默的期待着,倒也没有期待多少。但这节下课后,志明正走出教室,低着头,眼前的光亮被一些阴影挡住了;抬头一看,是衔着淡淡的笑意的启琛。
“你是郑志明吗?”启琛问道。
“我是,”志明张皇着,胡乱点了点头。“你有什么事吗?”
启琛歪了歪头。启琛斜倚在门框上,志明觉得空气冰冷的很。启琛又道:“近来不是要第一次上台了么?我想请你做我的搭档,”他饶有兴味地看着低着头的志明。“不知道你觉得怎么样?嗯?”
志明身上今日穿着一件绯红色的绒衫。他低着头,衣服上的绯红便顺着脖颈跳到了脸上,像敷了年轻太太们最爱的胭脂;须臾,一股热气从脸上蔓延到双耳,再到两鬓。他简直不敢抬头看启琛,喉管里发出几声答应。启琛笑道:“是这样的么?那么,合作愉快。”
从众多脚本里,启琛鬼使神差的拣选了一个日本的逸话。——那是讲一位久遭冷落的妻子,怨恨在心,毒杀丈夫的故事。“那么,谁来做可怜的信子夫人呢?”启琛挠了挠头。他带着硬挠挠的头套,看着光顶似的,冬天里倒是能哈出不少气来。
“让我来吧。”志明抿着嘴,慢慢伸出手去,朝着启琛的脸上探去。往上偏些,志明的手搭在启琛的头上。“没想到你就算是顶着月代头,也很好看。”
“多夸点,”启琛的手依旧搭在头上。“我爱听得很。两个人正身处在没有什么人知道的暗处;灯光昏黄下,头顶的两只手逐渐地靠近,徐徐地相接。志明的手忽然被电了一下,很快的传到了大脑里;抬起头,正对上启琛的眼睛,从瞳孔里只看到自己烧的滚红的脸。志明将手触电般收了回去,又道:“这台词也太难背了些。好歹我们也不是入行多久的老演员。”
启琛沉默着,继续低下头去背台词了。时间总是过得特别飞快,表演的那天很快就到了。志明套上一个带着长马尾的头套,鬓发间叮铃,叮铃的响着,是各式各样的发饰;他的脸故意画的花白而苍老,眼角总透出一点凄厉来。
“身居在这里的信子自从将军大人还在馆林的时候嫁过来以来,从来没有得到过将军大人哪怕一点的温存。”志明眼神婉转而哀凉地看着启琛。“将军大人,哪怕只有一次,也请您将信子当做一个女人看待吧。”说罢,志明戚戚然地抽泣起来,眼神还斜撇着启琛。
“信子……”启琛膝行上前,握住志明的手。“这么多年以来,真是辛苦你了。”
志明的眼里闪出一点幽光。蝴蝶飞出来,就飞到了舞台上盘亘着;配乐也在蝴蝶的见舞中迈向高潮。志明拿出一小包药粉,倒进水里,请启琛喝下去。启琛喝了一半,显出惊异的样子,连忙要吐出来;志明脸上忙上前去,用手封缄了启琛的口,露出凶狠的眼色。
两人凑得很近,又隔得很远。启琛呜呜地叫着,眼睛终于是没离开过志明的;志明凶狠地捂着,眼睛到底装不出阴毒的样子来,柔软地看着启琛。这倒让评委觉得志明演技的层次相当醇厚了。人生也许从来如此,不经意间插的花倒能茁壮成长;志明便获得了极高的赞誉,以至于以后成为台柱小生了。不过这也都是后话了。如今来看,志明和启琛的表演得了第一。
出了大厦,一切都是干净的;志明和启琛走在香港的大路上,电车叮铃,叮铃的摇着铃,从山坡上下来了;仿佛是沈公馆的蔷薇花蔓延到整个香港来了,路边爬出来的蔷薇花也显得格外新鲜而美丽。鲜艳的花流到志明的心里,他小心翼翼地瞧着启琛。
走过一个路口,启琛将志明拉到一个小巷子里,逼到角落里去。志明能轻易感受到启琛灼热的体温,和年轻的躯体。是年轻的,健硕的,自己魂牵梦萦的躯体!——志明盯着衣服看了许久,启琛笑道:“我的衣服很好看么?”
志明贪婪的点了点头。志明又道:“你拉我来这干什么?”
启琛照着刚才台上的样子,也拿出手封缄住志明的嘴。志明能看见启琛的脸不断贴近,含着笑意,最后启琛的嘴落在手背上;鼻子里呼出的暖流让志明忍不住打着冷颤。这是——这是他喜欢我吗?志明这样想着,呜呜地叫着,然后被用力地揽进怀里。
启琛在志明的耳边厮磨。良久,启辰摩挲着志明后脑的头发道:“我喜欢你。”
志明怔住了。从头到脚的每一个毛孔里,滴出来的是惶恐;接着,一股喜悦从地上拥上来,志明感到自己是最幸福的人。时间被慢慢地拖长了,刺啦,刺啦,是丝绸撕裂开来的声音;但擅长针黹的老婆子却已经修补好了。启琛看了看手表,略不自然地道:“已经快要晚饭时间了。”他说着,就要走了。志明扯住他的衣袖,小声道:“我也喜欢你。”
一道世纪的裂痕被女娲用五彩巧妙地缝补起来了。他们一道逛了街,吃了饭;志明要启琛送他回沈公馆,两人挤上了一辆小巴,恰好是并排坐着。启琛脸涨红着,转过头去看窗外的风景;霓虹灯,招牌,霓虹灯,招牌,一道一道地飞闪过去,路上的人也飞闪过去。启琛认为他们已经死了。或许还有复活的那一天;志明静静地瞧着启琛。
到了沈公馆,志明远远看见陈妈在等着,连忙打发启琛走了,才上前去。陈妈正在门口盘转,忽而看见志明,而感到十分焦急起来,迎上来道:“舅老爷这是哪儿去了?少奶奶等了很久,正在厅里呢。”
志明含糊应了几句。进了门,芳萍将他拉上楼,便道:“你是跟那个陈启琛出去吃饭去了?”
志明抬了抬头,又点了点头。芳萍重重地叹了口气:“天爷啊,这是什么鬼热闹!因祯说回来的路上看到有两个人特别像你俩,举止还亲昵的,我还说不是呢!”
芳萍说着,站了起来,正往外走,又看了志敏一眼,深深叹一口气。“以后可注意点。艺人最忌恋爱,更忌……你知道的。”门被重重地拍上了;风从窗子里灌了进来,吹得镜子摇摇欲坠。志明走过去,将镜子按住了,镜子里的人也老了五年。
前两年从艺人班出来后,他便成了台柱小生;而启琛也大红大紫,两人煊赫之势,甚至能让西沉的太阳重新升起。他们并没有少谈过恋爱;换而言之,世间行乐亦如此,夫复何求?
这日正是启琛开新剧的日子,下了班,志明早在片场等着了。启琛将志明拉到暗处,头阴冷地沉进志明的肩膀里;志明轻轻地拍着,大约是启琛片场又遇到什么了。良久,启琛道:“出去吃个饭吧?”
两人在旺角羁留许久,终于踏上回沈公馆的山路;那是深秋的季节,风呼呼地刮着,倒真有点百草折的感觉。志明略打了个冷颤。启琛觉着空气凉得紧,问道:“你冷么?”
志明点了点头。启琛打开大衣,志明悄悄滑了进去,溅不起一点水花。启琛忽而感觉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快感,从志明幽冷的身躯里传了过来。他低头,大喘着粗气,酣畅淋漓地在志明的鼻下厮磨着。
到底是年轻人,太气盛了些;沈公馆里放出的灯照耀着漆黑的山路,是名媛们又在举办舞会了,自然吸引来了一众娱记了。他们倒没想过会有如此意外之喜。翌日,报纸标题大大写着:
TVC两小生疑倾城之恋,陈郑昏黑灯下耳鬓厮磨。
人是活的,舆论自然也是活的;人若死了,舆论自然也消沉下去了。溅不起一点水花的石子,到小溪里竟溅起了层层涟漪;到最后,竟递到江海里去了。两人的“丑闻”已经成了人尽皆知的事了;因祯这几日也都躲在家里,怕出门被娱记拦着采访。
没有人知道他们两个被TVC高层叫到房里说了什么;到最后出来时,两人都土灰着脸。联合发了声明,证明他们一刀两断;又一同开了记者会,以兹澄清谣言。志明和启琛都不好过;启琛更是,在清水湾饭店烧炭死了。据说死前发出最后一条消息,分明是发给志明的,然而那到底是法语:
Tu me manques.Mon amour.
直到智能手机普及之后,才从翻译器里知道那是什么意思。那大约确实是我想念你的意思,更在后面加上了我的爱人;这条消息到底是传不出去的,志明已经沉沦很久了,三四十年前的旧情,还有谁在乎呢?
窗外的霓虹灯逐渐熄灭了;香港这座由荒诞与真实、爱欲与虚幻交错而成的城市,也掩埋了这些陈旧的往事。月亮逐渐沉下去了,这个故事也就到了尾声;郑志明上个月已经死了,我亲自操办了他的丧礼。简单的,隆重的,大约已经化了蝶,去和他的爱人相见了吧。